【海商动态】我会多名律师成员获聘为仲裁员
发布时间:
2021-06-02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新一届仲裁员名册。我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国家一级律师邢益强博士被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一届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历史最悠久、最具影响力的商事仲裁机构,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委自1956年成立以来,公正裁决了大量国际国内仲裁案件,当事人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图片节选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http://www.cietac.org/index.php?m=Page&a=index&id=27
此外,在广州仲裁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第六届广州仲裁委会议仲裁员名册中,我会常务副会长邢益强博士、副会长何伟律师、理事杜剑青律师被聘为第六届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5年。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自成立以来,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公正、高效地解决民商事争议。随着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广仲近年来业务年均增长超过30%,受理案件数量位于全国第一,案件覆盖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航运、互联网等各行各业。
数据源于《第六届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https://www.gzac.org/zcymc
人物简介
邢益强
广东省海南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毕业于中山大学,中共党员,博士,国家一级律师。
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荣誉会长,广东省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会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广州司法智库专家委员,海珠区政府法律顾问,中山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具有近三十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经办各类案件上千件。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司法部争先创优“党员律师标兵”、广东省律协“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广州市十佳律师”等荣誉,并多次获得广州市律协“业务成果奖”和“理论成果奖”等奖项。
何 伟
广东省海南商会副会长,曾在世界五百强金融机构工作10年,拥有20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金融保险、公司投融资等法律事务。
现为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吉林大学法学院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常务理事、武汉大学司法判例研究中心研究员、台湾保险事业发展中心研修律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委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委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员、广州市总工会“金牌贴心人”律师、多家领先型保险公司律师资源库专家律师/常年法律顾问。
杜剑青
广东省海南商会理事,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中山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二十二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擅长金融、房地产、建筑工程、不良资产、行政等领域法律诉讼及非诉讼事务。
现为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协会理事、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第一届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友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广东狮子会钟爱服务队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与资产处置委员会委员、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广州市天河区民营企业商会理事。
仲裁委员会相关简介
关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中文简称“贸仲委”)是中国历史最悠久、最具影响力的商事仲裁机构,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委自1956年成立以来,公正裁决了大量国际国内仲裁案件,当事人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六十多年来,贸仲委以其仲裁实践和理论活动为中国《仲裁法》的制定和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还与世界上主要仲裁机构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以其独立、公正和高效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近年来,贸仲委不断延伸服务网络,先后设立了29个地方和行业办事处。除北京总部外,贸仲委还在中国内地主要城市设立了11家分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香港仲裁中心,在加拿大温哥华设立北美仲裁中心,在奥地利维也纳设立欧洲仲裁中心。
关于广州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为更好地服务珠三角经济发展,广仲分别于2005年、2006年在东莞市、中山市设立东莞分会、中山分会。与此同时,广仲自2011年起就着手专业仲裁院的建设,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
自成立以来,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公正、高效地解决民商事争议。随着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广仲近年来业务年均增长超过30%,受理案件数量位于全国第一,案件覆盖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航运、互联网等各行各业。案件当事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港澳台等。同时,广仲把握互联网时代脉搏,开拓创新,最先在国内推出网络仲裁平台,实现仲裁全流程线上运行。
广仲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2012年,广仲设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港澳仲裁界以中心为平台,共同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南沙中心适用最国际化的仲裁通则、最开放的仲裁员名册,同步运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内地法律体系的庭审模式,拥有最资深的港澳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2018年9月3日,由广仲牵头、大湾区城市群的仲裁机构共同倡议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正式成立,并在南沙设立联盟秘书处。2019年9月27日,广仲正式挂牌成立塞浦路斯仲裁调解中心。
2018年9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定》,为广州打造国际仲裁中心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有: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合作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租赁纠纷、融资纠纷、承揽纠纷、融资租赁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金融证券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等。
不能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有:
1.因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出的仲裁申请;
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3.行政争议。